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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guī)定了原木產品檢驗的尺寸檢量、材質評定、檢量工具、原木標志、原木材積計算。本標準適用于原木生產、流通、使用、監(jiān)督檢驗等領域。
GB 15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材允許使用的鋼號及其標準,鋼材的附加技術要求,鋼材的使用范圍(溫度和壓力)和許用應力。 本部分適用于設計溫度-253℃~800℃、設計壓力不大于35MPa的壓力容器。 本部分不適用的范圍為:GB 150.1規(guī)定的不適用范圍;制冷、造紙行業(yè)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簡單壓力容器;TSG R0004中1.4條所規(guī)定的范圍。
GB 150.3規(guī)定了壓力容器基本受壓元件的設計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內壓圓筒和內壓球殼、外壓圓筒和外壓球殼、封頭、開孔和開孔補強以及法蘭的設計計算。 本部分給出了非圓形截面容器(規(guī)范性附錄A)、鋼帶錯繞筒體(規(guī)范性附錄B)、常用密封結構(資料性附錄C)和焊接接頭結構(資料性附錄D)的基本設計要求。 本部分還給出了關于低溫壓力容器的基本設計要求(規(guī)范性附錄E)。
本部分規(guī)定了GB 150適用范圍內的鋼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按相關標準。 本部分適用的壓力容器結構形式為單層焊接壓力容器、鍛焊壓力容器和多層壓力容器(包括多層筒節(jié)包扎、多層整體包扎、鋼帶錯繞和套合容器)。 對于奧氏體型鋼材制低溫壓力容器(設計溫度低于-196℃),由參與建造的各方協(xié)商規(guī)定附加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由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規(guī)定。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guī)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yè)中另有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huán)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缺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本標準適用于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原條參照執(zhí)行。
本標準規(guī)定了標準電壓的值,作為:——供電系統(tǒng)標稱電壓的優(yōu)選值;——設備和系統(tǒng)設計的參考值。本標準適用于:——標稱電壓高于220 V、標準頻率為50 Hz的交流輸電、配電、用電系統(tǒng)及其設備?!涣骱椭绷鳡恳到y(tǒng)?!~定電壓低于120 V、標準頻率為50 Hz(但不絕對限制)的設備,以及直流電壓低于1 500 V的設備。包括電池(由原電池或蓄電池單元組成的)、其他電源裝置(交流或直流)、電氣設備(包括工業(yè)和通信)和電器?!邏褐绷鬏旊娤到y(tǒng)。本標準不適用于表征或傳輸信號和測量值的電壓。本標準不適用于電氣設備內部元件、部件或零件的電壓。
本標準規(guī)定了高壓線路針式瓷絕緣子的結構型式、尺寸、機械特性和電氣特性。本標準適用于標稱電壓為10 kV及以下、頻率不高于100 Hz的交流架空電力線路用的針式瓷絕緣子(以下簡稱絕緣子)。絕緣子安裝地點為環(huán)境溫度為-40 ℃~+40 ℃,海拔不超過1 000 m的地區(qū)。本標準不適用于對絕緣子瓷件、金屬附件有嚴重腐蝕或使絕緣子性能降低的環(huán)境中使用的絕緣子。
本文件規(guī)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單相插頭插座的型式、基本參數和尺寸,以及試驗方法。本文件適用于家庭和類似家庭環(huán)境場合使用的、交流頻率為50 Hz、額定電壓為250 V、額定電流不超過16 A的單相插頭和插座。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三相插頭插座的型式、基本參數和尺寸。本標準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交流頻率為50 Hz、額定電壓為440 V、額定電流不超過32 A的三相插頭和三相固定式或移動式插座。本標準不排除將三相插頭插座用于建筑工地,或作農業(yè)、商業(yè)用途。
本標準規(guī)定了機械加工工藝裝備的基本術語和定義。包括:一般術語、金屬切削刀具術語、模具術語、金屬切削機床夾具術語、輔具術語、鉗工工具術語、計量器具術語、工位器具術語及工藝裝備管理術語。標準適用于機械裝備制造業(yè)的生產、科研、教學等。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氣包裝的術語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標識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
本文件規(guī)定了在等壓條件下,測定塑料薄膜、薄片、共擠材料、塑料涂覆材料和層壓板等材料的氣體透過性的兩種試驗方法——庫侖傳感器法和氣相色譜法。本文件適用于塑料薄膜和薄片氣體透過性的測定,其他材料的氣體透過性測定可參照使用。
GB/T 104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在規(guī)定條件下測定塑料和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一般原則,并規(guī)定了幾種不同形狀的試樣以用于不同類型的材料,這些材料在本標準的其他部分予以詳述。本方法用于研究試樣的拉伸性能及規(guī)定條件下測定拉伸強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應力/應變關系。本方法適用于下列材料:——硬質和半硬質(見3.12和3.13)熱塑性模塑、擠塑和澆鑄材料,除未填充類型外還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混合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片材和薄膜;——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復合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板;——混入單向或無定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這些增強材料如氈、織物、無捻粗紗、短切原絲、混雜纖維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碾碎纖維等;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熱致液晶聚合物。鑒于ISO 1926,本方法一般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或含微孔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
本文件在GB/T 1040.1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用于測定模塑和擠塑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本文件適用于下述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的熱塑性模塑、擠塑和鑄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增強填充材料如短纖維、細棒、小薄片和細粒料,不包括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材料(見GB/T 1040.4和GB/T 1040.5)?!坝操|塑料”和“半硬質塑料”的定義見GB/T 1040.1—2018中第3章;——硬質和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和鑄塑材料,包括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但紡織纖維增強材料(見GB/T 1040.4和GB/T 1040.5)除外;——熱致液晶聚合物。本文件不適用于硬質微孔材料或含有微孔材料夾層結構的材料,見GB/T 9641。本文件不適用于厚度小于1 mm的柔性薄膜和片材,見GB/T 1040.3。本文件所用的試樣既可模塑成規(guī)定尺寸,也可由注塑和壓塑的板材經機加工、切割或沖壓而成。優(yōu)選多用途試樣(見GB/T 37426)。
1.1 GB/T 1040 的本部分在第 1 部分基礎上規(guī)定了測定厚度小于 1mm 的塑料薄膜或薄片拉伸性能 的試驗條件。 1.2 見 GB/T 1040.1-2006 中的 1.2 。 1.3 本部分通常不適用于測定以下材料的拉伸性能: a)泡沫塑料; b)紡織纖維增強塑料。 1.4 見 GB/T1040.1-2006 中的 1.5 。
1.1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礎上,規(guī)定了測定各向同性和正交各向異性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 對單向增強復合材料的規(guī)定見GB/T 1040的第5部分。 1.2 見GB/T 1040.1-2006 中的1.2 1.3 本部分適用于下列材料: ——混入非單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所用的非單向增強材料如氈片、機織物、無捻粗紗織物、短切原絲及上述增強材料的組合物、混雜纖維、無捻粗紗、短切或磨碎纖維或預浸漬材料(預浸料)等(對于直接注塑試樣,見GB/T 1040.2-2006 中的1A 型試樣); ——帶有單向增強材料的上述材料復合制品和用單向層壓片材構成的多向增強材料,所提供的層壓片材應是勻稱的; ——由這些材料制作的成品。 涉及到的增強纖維包括玻璃纖維、碳纖維、聚芳酰胺纖維或其他類似纖維。 1.4 本部分應使用按ISO 1368 或其他等效方法制作的試板或從帶有合適平面的成品或半成品經機加工制成的試樣。 1.5 見GB/T 1040.1-2006 中的1.5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礎上規(guī)定了單向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見GB/T 1040.1--2006中的1.2。本部分適用于用單向纖維增強的,并滿足GB/T 1040本部分測試要求(包括破壞模式)的所有聚合物復合材料。本部分適用于用熱塑性材料或熱固性材料制成的復合材料,包括預浸漬材料(預浸料)。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包括碳纖維、玻璃纖維、聚芳酰胺纖維或其他類似纖維。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幾何形狀,包括單向(即完全成一條直線的)纖維、無捻粗紗以及單向織物和窄帶織物等。本部分不適用于由幾種單向層壓板在不同角度下復合成的多向復合材料(見GB/T l040.4-2006)。本部分應使用兩種不同類型試樣中的一種,試樣類型取決于與纖維方向有關的施加應力的方向(見第6章)。見GB/T 1040.1---2006中的1.5。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測定塑料壓縮性能的方法。規(guī)定了標準試樣 , 但其長度可以調整 , 以防止其壓縮翹曲而影響試驗結果 , 以及試驗速度的范圍。本標準用于研究試樣的壓縮行為并用來測定在標準條件下壓縮應力 -應變與壓縮強度、壓縮模量及其他特性的關系。本標準適用于下述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纖維、小條、小片或顆粒填充的增強復合材料以及未填充的復合材料或半硬質的熱塑性片材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強的復合材料 ,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片材 ;——熱致液晶聚合物。按照 IS0 10350-1:1998 與 GB/T19467.2-2004, 本標準適用于加工前纖維長度≤7.5mm 的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本標準一般不適用于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塑料和層壓材料、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膠的夾層結構的材料.本標準采用的試樣可以是選定尺寸的模塑試樣 , 也可以是用標準多用途試樣中部機加工而成的試樣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擠塑或鑄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機加工而成。本標準規(guī)定了優(yōu)選的試樣尺寸。用不同的試樣或用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所進行的試驗 , 其結果是不可比較的。其他因素 , 如試驗速度和狀態(tài)調節(jié)情況 , 也能影響試驗結果。因此。當需要對試驗數據進行比較時 , 應嚴格地控制這些因素并把它們記錄下來。
GB/T 1043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塑料在規(guī)定條件下測定簡支梁沖擊強度的方法。規(guī)定了幾種不同類型的試樣與試驗。根據材料類型、試樣類型和缺口類型規(guī)定了不同的試驗參數。本部分用于研究規(guī)定類型的試樣在規(guī)定沖擊條件下的行為和評估試樣在試驗條件下的脆性和韌性,也可用于同類材料可比數據的測定。本部分適用于下列范圍的材料:—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塑性板材; —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材料;—纖維單向或多向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如氈、織物、紡織粗紗、短切原絲、復合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磨碎纖維、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熱致液晶聚合物。本部分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本部分適用于規(guī)定尺寸的模塑試樣和自標準多用途試樣(見GB/T 11997)的中部經機加工制成的試樣,或由成品、半成品,如模塑制品、層壓板、擠出或澆鑄板材經機加工的試樣。本部分規(guī)定了試樣的優(yōu)選尺寸。用不同尺寸和缺口的試樣以及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進行試驗時,其結果是不可比的。本部分不應作為設計的依據。但在不同溫度下的試驗、改變缺口半徑和/或厚度以及在不同條件下制備試樣,可以獲得材料的典型性能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