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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guī)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涉及測定、標示和檢驗旋轉電機噪聲發(fā)射特性所需的所有內容。同時還規(guī)定了適用的噪聲測試方法和試驗時的運行狀態(tài)及安裝方式。 噪聲發(fā)射特性包括聲功率級和發(fā)射聲壓級,這些量的測定用于: ——電機發(fā)射噪聲的比較; ——使制造廠能確定噪聲發(fā)射標示值;以及 ——噪聲控制。 應用本部分可以保證與使用基礎噪聲測試方法測定噪聲發(fā)射特性有相同的精度等級。本部分的噪聲測試方法允許是試驗室法(等級1)、工程法(等級2)和簡易法(等級3),一般推薦工程級(等級2)的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任意長、寬或高的電機。
GB 1266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對調速電氣傳動系統或其元件有關電氣、熱和能量安全方面的要求。除接口要求外,本部分不覆蓋被傳動設備。本部分適用于包括電力變流設備、傳動控制設備和電動機的調速電氣傳動系統。但不包括牽引傳動和電動車輛傳動,本部分適用于連接交流電源電壓1 kV及以下,50 Hz或60 Hz的直流傳動系統以及變流器輸入或輸出電壓35 kV以下,50 Hz或60 Hz的交流傳動系統?!墩{速電氣傳動系統》的其他部分涉及額定值的規(guī)定、電磁兼容性(EMC)及功能安全性等。如果用作電氣傳動系統(PDS)組成部分的設備符合相應環(huán)境下有關產品標準的安全要求,則本部分的范圍不包括這些設備。例如,PDS中所使用的電動機就應當符合IEC 60034相關部分的要求。除非有特別規(guī)定,本部分的要求適用于PDS的所有部分,包括CDM/BDM(見圖1)。
GB/T 17948.1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交流或直流旋轉電機應用的或準備應用的散繞繞組絕緣結構熱評定與分級的試驗規(guī)程。待評絕緣結構試驗性能與已被運行經驗證明的基準絕緣結構試驗性能相比較。GB/T 17948.7—2016描述了旋轉電機絕緣結構耐熱性試驗的基本試驗原則。除本部分另有規(guī)定外,遵循GB/T 17948.7—2016的原則執(zhí)行。
GB/T 17948的本部分描述的耐熱性試驗規(guī)程用于采用間接冷卻及具有成型繞組的交流或直流旋轉電機絕緣結構的分級。將待評絕緣結構試驗性能與已被運行經驗證明的基準絕緣結構試驗性能進行對比。本部分描述的試驗規(guī)程適用于導體和對地間主絕緣耐熱性的對比及當線圈或線棒的設計有所要求時匝間絕緣耐熱性的對比。試驗規(guī)程不適用于模擬由端部支撐或輔助材料在運行期間產生的機械應力。試驗規(guī)程不包括在熱循環(huán)期間由絕緣膨脹和收縮引起的熱機械劣化的評定。GB/T 17948.7—2016描述了旋轉電機絕緣結構耐熱性試驗的基本試驗原則。除本部分列出的規(guī)程外,遵循GB/T 17948.7—2016的原則。絕緣結構耐熱等級參考其大允許(“熱點”)溫度。根據IEC 60034-1,運行期間測量的平均溫度應不超過允許溫升。
本部分規(guī)定了采用成型繞組的交流、直流旋轉電機絕緣結構電壓耐久性評定的試驗規(guī)程。本試驗規(guī)程實質上是對比性的,即將待評絕緣結構性能與經運行經驗證實的基準絕緣結構性能相比較。本試驗規(guī)程主要適用于空冷電機絕緣結構,但也適用于氫冷電機部分絕緣結構的評定。注意IEC/TS 60034-18-42規(guī)定了變頻器供電的成型繞組絕緣結構的鑒別規(guī)程。
本部分規(guī)定了絕緣結構同時經受熱、電應力耐久性試驗時的評定規(guī)程。本部分的試驗規(guī)程適用于交流電機用或擬用的成型繞組絕緣結構,試驗規(guī)程提供了基準和待評結構在電壓和溫度綜合下的性能對比,過去通常分別單獨使用溫度和電壓來評估性能。選擇的溫度和電壓應使待評結構和基準結構在合適的時間范圍內和在實際應用的應力下產生失效。待評結構的試驗結果表明其是否好于或者壞于經運行經驗證明的基準結構,但不能用于計算運行壽命。本部分的評定不包括應力梯度。本部分的試驗規(guī)程不適用于確定老化過程中熱、電應力的相互作用及確定耐久性曲線。如果需要關于相互作用的額外信息或者為了確定耐久性曲線,有必要做進一步的試驗,溫度不變在不同的電壓下進行電老化或者電壓不變在不同的溫度下進行熱老化。
本部分規(guī)定了應用于或準備應用于IEC 60034-1規(guī)定范圍內的旋轉電機的電氣絕緣結構功能性評定規(guī)程總則,以對其進行分級。
本部分制定了整套水下生產系統從設計到廢棄各個階段的一般要求和推薦做法,作為一個綱領性文件用于指導和制定涉及到水下生產系統各個組成部分更為詳細要求的子系統標準。同時,對于子系統標準內未包括的某些部分,如系統設計、結構、管匯、吊裝設備、顏色和標記等,也給出了較為詳細的要求。對那些應用范圍有限的特種設備,如密閉在干式艙中的組合式采油樹、采油樹和管匯等,這里未做專門討論,但本部分中的相關條款同樣適用于這類設備。
本部分規(guī)定了電壓型脈寬調制(PWM)供電的定子/轉子繞組絕緣結構的評估標準。本部分適用于變頻器供電的單相或多相交流電機定子/轉子繞組絕緣結構。本部分規(guī)定了對于典型試樣或完整電機進行的鑒別和質量控制(型式和出廠)試驗,以驗證與電壓型變頻器的匹配程度。本部分不適用于:——僅由變頻器起動的旋轉電機;——額定電壓有效值≤300 V的旋轉電機;——運行電壓(峰值)≤200 V的旋轉電機的轉子繞組。
GB/T 2272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由產生重復沖擊電壓的脈寬調制(PWM)變頻器供電并在運行期間預期經受局部放電的單相或多相交流電機定子/轉子繞組絕緣結構的評估準則。本部分規(guī)定了典型試樣的電氣鑒定試驗,以驗證其與電壓型變頻器的匹配程度。本部分還描述了新增的分級體系,該分級體系規(guī)定了絕緣結構在變頻器供電條件下具有可靠性能的限值。雖然本部分適用于電壓型變頻器,但也存在會產生重復沖擊電壓的其他類型變頻器。對于這類變頻器,可用類似方法進行試驗。僅在啟動時使用電壓型變頻器的旋轉電機不需要鑒定其絕緣結構,因此不在本部分的范圍內。
本標準規(guī)定了變頻器供電的三相或多相同步電動機定額,結構型式,性能要求,冷卻方式,試驗方法及驗收規(guī)則,同時包含對變頻器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變頻電源驅動的同步電動機。本標準未規(guī)定者,均應符合GB 755中的有關規(guī)定。
GB/T 25123的本部分適用于與電子變流器相連的用于軌道機車車輛和公路車輛電力牽引的永磁同步電機(電動機或發(fā)電機),包括以下四種電機:a)牽引電動機:用于驅動軌道機車車輛和公路車輛的電動機;b)主發(fā)電機:給機車車輛上的牽引電動機供電的發(fā)電機;c) 輔助電動機:GB 755不涉及的驅動壓縮機、風扇、輔助發(fā)電機或其他輔助機械的電動機;d)輔助發(fā)電機:GB 755不涉及的給空調、采暖、照明、蓄電池等輔助設備供電的發(fā)電機。本部分為通過試驗確定電機的性能并評定該電機對某一規(guī)定工作制的適應性以及與其他電機進行比較提供依據。本部分涉及的電動機的供電電源為電子變流器,涉及的發(fā)電機的輸出與整流器或變流器相連。
本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確定效率的方法,并指定了獲得各項損耗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IEC 60034-1規(guī)定范圍內的所有直流電機、交流同步電機和感應電機。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機系統設計的基本要求,電動機選型,電動機調速方式和調速裝置的選擇,以及風機系統、泵系統、空氣壓縮機系統的優(yōu)化設計和評價。本標準適用于電機系統(風機、泵、空氣壓縮機)的節(jié)能優(yōu)化設計和評價。
本標準規(guī)定了YVF系列變頻調速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的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guī)則、試驗方法,以及標志、包裝及保用期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由變頻器供電的、變頻調速運行的高壓籠型三相異步電動機,機座號355~630(以下簡稱電動機),電動機適用于拖動一般用途的恒轉矩和二次方轉矩特性的負載。
本標準規(guī)定了并網型風力發(fā)電機組變槳距系統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并網型水平軸(三葉風輪)風力發(fā)電機組用變槳距系統,變槳距的驅動方式為液壓驅動方式或電動驅動方式。
本文件概述了GB/T 755—2019范圍內的電動機在變頻器供電時確定損耗和效率的試驗方法及插值程序,所述電動機也是GB/T 12668.902—2021所定義的調速電氣傳動系統(PDS)的一部分。用本文件的比較變頻器法所確定的電動機效率僅用來比較不同的電動機設計。本文件也給出了基于七個標準負載點損耗來確定電動機在基準轉速范圍內(恒轉矩范圍、恒磁通范圍)任意負載點(轉矩、轉速)損耗的程序,此程序適用于按照GB/T 755—2019定額的由變頻和調壓電源供電的任何調速交流電機(感應和同步)。
GB/T 32891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在IEC 60034-1或IEC 60079-0定額范圍內設計為由正弦波電壓供電的單速電動機的效率分級,并滿足以下要求:a) 額定輸出功率(P<下標N>):0.12 kW~1 000 kW;b) 額定電壓(U<下標N>) :50 V~1 000 V;c) 極數為:2P、4P、6P、8P;d) 在額定輸出功率下保證其溫升限值滿足其絕緣等級時能長期連續(xù)運行;e) 環(huán)境溫度范圍為:-20 ℃~+ 60 ℃;f) 海拔不超過4 000 m。本部分建立的效率限定值是基于電動機的頻率、極數和輸出功率,并不區(qū)分電動機采用了何種技術,供電電壓或為了變頻供電需要增加了絕緣,甚至這類電動機技術根本無法達到更高的能效限制(見表1)。這個理念使得不同的電動機技術在關于他們的能效潛能方面能有充分的比較。本部分不包括電力傳動系統的效率,尤其不包括由電源電壓諧波、電纜損耗、濾波器和變頻器導致的電動機損耗。本部分適用于:a) 帶凸緣、底腳和/或轉軸的機械尺寸不同于IEC 60072-1的電動機。b) 帶非標轉軸和凸緣的齒輪減速電動機。本部分不適用于:c) 10極及以上極數的單速電動機或多速電動機。d) 具有機械換向器的電動機(如直流電動機)。e) 成套組合機械(如泵、風機和壓縮機)中不能與機械分離,即使提供臨時端蓋和軸伸端軸承也不能進行單獨測試的電動機。這意味著電動機應是:--和驅動裝置共用一些(連接部件除外,如:螺栓)基礎部件(例如傳動軸或外罩);--被設計為不能與驅動裝置分離,也不能獨立于驅動裝置單獨運行。即:本部分不包括分離(驅動裝置)導致無法運行的電動機。本部分包括(TEAO,IC418)全封閉空氣冷卻電動機,如全封閉機座表面冷卻電動機,用外部通風系統來冷卻電動機。這類電動機效率測試時要拆除風扇,用一個和原風扇風量差不多的外部風扇來冷卻電動機。f) 電動機與變頻器一體式(緊湊型驅動),電動機離開變頻器不能單獨進行測試時,緊湊驅動裝置的能效等級必須基于整個產品(PDS:電力傳動系統),將在其他標準中予以規(guī)定。g) 制動電動機,其制動部分為電動機內部結構部件,在效率測試期間,制動裝置不能拆除,也不能采用單獨電源供電。當制造商能提供一臺沒有制動器的相同設計的電動機時,電動機的效率測試可在沒有制動器的電動機上進行,得出的效率評定適用于裝有或沒有制動器的這兩種電動機。h) 特殊設計為完全浸入液體內運行的的潛水電動機。i) 溫度等級超過400 ℃的排煙風機電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