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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式雙端 LED燈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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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使用電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試驗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應與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關章節(jié)一起閱讀。GB 7000第2部分的每個標準詳述了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一個特定類型燈具或一組燈具的具體要求。為了便于修訂,這些部分單獨出版,而且當需要時,還會增添附加的部分。燈具光度數據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員會(CIE)考慮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帶有標稱脈沖電壓峰值不超過表11.2數值的觸發(fā)器的燈具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觸發(fā)器裝在鎮(zhèn)流器內和觸發(fā)器與鎮(zhèn)流器分開的燈具。觸發(fā)器裝在光源內的燈具的要求正在考慮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對半燈具的要求??偟膩碚f,本部分包括了燈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適用于多數類型燈具的要求與試驗,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體標準引用。因此,不應將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對任何類型燈具的規(guī)定,本部分的條款只適于GB 7000標準特殊要求部分確定范圍內的特定類型的燈具。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時,規(guī)定了該章的適用程度、試驗順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節(jié)序號無特殊意義,每一型式燈具或一組燈具適用條款的順序由相應的GB 7000第2部分標準規(guī)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標準都是獨立的,不引用標準內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當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以“應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辭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時,這句話是應被解讀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該標準涉及的特定型式燈具明顯不適用的以外,本部分該章的所有要求都適用。對IEC 60079覆蓋的防爆燈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還要符合GB 7000標準(在GB 7000第2部分中選擇適用的)的要求,當GB 7000標準與IEC 60079標準有矛盾時,IEC 60079的規(guī)定優(yōu)先。要關注含有“燈具設計信息”的光源性能標準,為使光源正常工作應遵循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將光源性能試驗作為燈具型式試驗認可的一部分。工藝技術狀態(tài)帶來的安全方面的改進以進行中的修訂版和修改件為基礎的方式在標準內體現。區(qū)域性標準化機構可能在其派生的標準中有一個覆蓋符合制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早先文件產品的聲明。聲明可以對這類產品提出應用標準的時間要求,即直到應使用新標準的規(guī)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標準可以繼續(xù)在生產時使用。
本標準規(guī)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各場所的照明一般規(guī)定、照明照度值、應急照明、照明質量和照明功率密度值。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各場所的照明。本標準不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的照明。
本部分規(guī)定了持續(xù)應急照明和非持續(xù)應急照明用直流電子鎮(zhèn)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包括了對IEC 60598-2-22所述應急照明燈具用的鎮(zhèn)流器和控制裝置的特定要求。應急照明用直流電子鎮(zhèn)流器可以裝有也可以不裝電池。
本標準給出了燈的編碼系統(tǒng)的規(guī)則,并涉及到所有類別的燈,但不包括機動車輛用燈。本標準規(guī)定了主要類型的燈的編碼;對于其他類型的燈,按照本標準的適用修訂本進行編碼。燈的編碼系統(tǒng)的目的是:--改善不同類型燈的信息傳遞;--有助于在產品的互換性方面展開討論;--在標準和生產者的文獻之間創(chuàng)造更加密切的關系(例如,將來可在某一標準的相關章節(jié)給出編碼);--使正確地更換燈成為可能;--在燈具上用作補充標志;--代替和地區(qū)的編碼系統(tǒng)。
本標準規(guī)定了太陽能光伏照明裝置的范圍、裝置與分類、裝置要求、部件要求、試驗方法、驗收規(guī)則等。本標準適用于道路、公共場所、園林、廣告、標識及裝飾等照明場所的太陽能光伏照明裝置。
本標準規(guī)定了LED模塊的性能要求,以及檢驗其符合性的試驗方法和檢驗條件。LED模塊區(qū)分為以下類型,見圖1:類型1:采用250 V及以下直流或1 000 V及以下50 Hz或60 Hz交流電源供電的集成式LED模塊。類型2:通過獨立控制裝置的電源連接到電源電壓,且內部包含有使其工作于恒定電壓、恒定電流或恒定功率下的控制裝置的(半集成式)LED模塊。類型3:用于控制模塊工作于恒定電壓、恒定電流或恒定功率狀態(tài)下的全部控制裝置均獨立于模塊(非集成式)的LED模塊。本標準的要求僅適用于型式試驗。用于全部產品檢驗或批次檢驗的方法正在研究中。本標準所涵蓋LED模塊,基于發(fā)白光的無機LED技術。通常,LED模塊的壽命長于實踐中可行的試驗時間。因為將測試數據在時間上做進一步推算的方法并沒有標準化,所以不能以充分可信的方法對生產者宣稱壽命做驗證。因此,用6.1規(guī)定的試驗時間來驗證生產者的宣稱壽命,不屬于本標準范圍。本標準選擇指定測試時間的光通維持率代碼來代替壽命驗證。但是,光通維持率代碼并不暗示對實際壽命時間的預測值。由代碼表示的類別,是與生產者在測試開始前所提供信息一致的光通衰減特性的類別。為了驗證宣稱壽命,需要對測試數據進行外推?;谟邢逌y試時間的測試數據的通用預測方法正在研究中。本標準所規(guī)定的壽命試驗的通過/失效準則不同于生產者所宣稱的壽命度量方法。對于所推薦壽命度量方法的解釋,參見附錄C。類型2和類型3的LED模塊的外部電子控制裝置不屬于本標準要求的測試范圍。對水和塵侵入的防護,見B.3。
本標準將有助于理解基于LED技術的普通照明相關的術語和定義。這些術語已經應用于我國LED標準或生產者的資料中。本標準給出了描述性的術語(如“LED光源”),以及從IEC 60050-845修訂而來的可測量的參數(如“顯色指數”)。
本標準規(guī)定了道路照明用LED燈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集LED器件及其控制驅動電路和燈具于一體、采用交流220 V/50 Hz電源供電的道路照明用LED燈(以下簡稱“燈”)。符合本標準的燈,在額定電源電壓的92%~106%以及一30℃~45℃范圍內,應能正常啟動和燃點。
本標準規(guī)定了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250 V的一般照明用LED筒燈的性能要求。本標準不包括使用一體化LED燈的筒燈。
GB/T 30117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非激光產品光輻射安全要求的基本原則、指導相應的通用產品規(guī)范對安全要求作出規(guī)定,同時為燈系統(tǒng)制造商利用燈制造商提供的安全信息提供依據。本部分規(guī)定了下列指導原則:——光輻射安全評估要求;——安全措施;——產品標識。本部分不涉及日光浴設備、眼科儀器及其他醫(yī)療/美容設備等有意輻照的光輻射安全要求,其特定的安全問題有相應的標準解決。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室內照明用LED筒燈、定向集成式LED燈、非定向自鎮(zhèn)流LED燈的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顯色指數、光通維持率和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AC 250 V、頻率50 Hz,額定功率為2 W及以上、光束角>60°的LED筒燈,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燈的LED筒燈。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源電壓為AC 220 V、頻率50 Hz,燈頭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燈。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源電壓為AC 220 V、頻率50 Hz,額定功率大于或等于2 W、小于或等于60 W的非定向自鎮(zhèn)流LED燈,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學透鏡設計的非定向自鎮(zhèn)流LED燈。本標準不適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備調光/調色功能的室內照明LED產品。
本標準規(guī)定了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250 V的室內一般照明用嵌入式燈具(以下簡稱燈具)的性能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使用一體化LED模塊、半一體化LED模塊、非一體化LED模塊、半一體化LED燈或非一體化LED燈的燈具。本標準不適用于使用一體化LED燈的燈具。本標準不適用于嵌入式LED筒燈。
本標準規(guī)定了使用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以LED為光源的隧道照明燈具(以下簡稱燈具)的性能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為城市隧道和山地隧道的機動車道提供照明的燈具。本標準不適用于為隧道機動車道提供應急照明的燈具。燈具包括下述類型:A型—使用表明其符合IEC 62717:2014的LED模塊的燈具;B型—使用未表明其符合IEC 62717:2014的LED模塊的燈具;C型—燈具使用LED燈,并被IEC 62722-1覆蓋。本標準不涉及產生彩色光的LED燈具,也不涉及使用OLED(有機LED)的燈具。本標準中的試驗均為型式試驗。對于符合本標準的LED燈具,可以預期其在92%~106%額定電源電壓、以及在制造商聲稱的環(huán)境溫度下正常地啟動和工作。
本標準規(guī)定了與植物生長用LED光照相關的術語和定義。本標準適用于采用LED光源的植物光照領域中,編寫各類標準和撰寫有關技術文件。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子商務交易中家用電器類產品信息的描述屬性與方法、模型、摘要描述以及擴展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電子商務中家用電器類產品信息的發(fā)布、交換、存儲和管理等。
本標準規(guī)定了物聯網智能家居系統(tǒng)圖形符號分類以及系統(tǒng)中智能家用電器類、安防監(jiān)控類、環(huán)境監(jiān)控類、公共服務類、網絡設備類、影音娛樂類、通信協(xié)議類的圖形符號。本標準適用于物聯網智能家居等類似智能系統(tǒng)的設計文件。
本標準規(guī)定了 10 kV~20 kV電壓等級配電線路旁路作業(yè)的工作制度、技術要求、作業(yè)方式、工具裝備、操作要領及安全措施等。本標準適用于10 kV~20 kV電壓等級旁路作業(yè)檢修和維護配電線路設備。
本標準規(guī)定了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統(tǒng)中現場廣域網網關與中央管理系統(tǒng)之間進行傳輸的應用層通信協(xié)議,包括現場廣域網網關與中央管理系統(tǒng)之間的通信流程及通信報文格式。本標準適用于LED公共道路照明智能系統(tǒng),其他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統(tǒng)可參照本標準規(guī)定。
本標準規(guī)定了滿足道路照明應用的非集成式LED模塊、控制裝置和LED燈體可互換的接口要求及測量方法,不包括LED燈體和燈桿之間的安裝要求。道路燈具中可以含有控制接口,本標準中暫不定義。本標準包括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一般要求、接口要求、試驗要求與方法、標志。本標準適用于非集成式LED模塊的道路燈具。
本標準規(guī)定了城市軌道交通供電與照明、通信與信號、運營顯示設備、通風、空調與采暖、給排水,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與電梯,動力設備、其他設備的節(jié)能要求,以及測試及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機電設備能效評定。